热点排行榜

关于给予赵其林同学、刘磊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
发表日期:2021-11-24    点击率:


赵其林,2021级高职扩招电商1班学生,自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(2021年9月3日至今)一直未到校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辅导员多次联系学生,皆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。

刘磊,2021级高职扩招电商1班学生,自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(2021年9月3日至今)一直未到校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辅导员多次联系学生,皆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。

现根据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七章第三十七条: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以退学处理: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。”的规定,豪能学院建议给予赵其林同学、刘磊同学退学处理,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。

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,公示期为7天,从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豪能学院提出,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。

联系电话:0830-3151815